违反各小区绿化树木的采伐法律规范,业主并不具备随意砍伐小区树木的权利。这是因为小区内的树木属于
公共财产的组成部分,任何人未经允许擅自砍伐小区里的树木都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罪名,必须接受相应的
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即使物业公司也有权力对小区树木进行监督与管理,以维护其正常生长状态。对于可能出现的
砍伐树木的问题,物业可以向城管或者公安部门报告。
小区作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其绿化环境是全体业主应共同享受的权益。如果绿化植物对居住环境产生了影响,业主首先应当向物业委员会或者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情况,让他们制定出整改计划。经过公示并且业主没有异议之后,这些修正方案还需要得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够实施。
同时,业主自行进行的砍伐行为已经损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这种做法是不被推荐和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