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借据情况下的
债务纠纷,其法定
诉讼时效设置为三年时间,条件仅需具备其他有效
证据以证实双方间存在真实而明确的
债权债务关系。若遇到此类
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可将其视为普通类型的民事争议案件,按照常规的诉讼时效加以处理。
依据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
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该期限自
当事人已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同时也辨识出应承担责任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