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受到
司法机关传唤、讯问的情况下,
自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交代自身所
犯罪行的行为构成
自首。对于此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或者减轻其
刑罚负担,若
犯罪情节轻微,甚至有可能免于
刑事处罚。因此,倘若涉及到
集资诈骗等严重
犯罪行为,
主动投案自首无疑有助于减轻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