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
刑事法律
法规之规定,针对开设赌场罪中的
从犯,若符合特定条件,则可考虑适用
缓刑制度。
首先,倘若从犯并非
累犯,且被法院依法判决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较轻
刑罚,同时在
犯罪行为中表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意愿,并无再次
违法犯罪的风险及社会
公共安全威胁,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具备了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相应
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最后,我国刑法亦明确指出:对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