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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经营同类营业获非法利益十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主观需为故意且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当获取非法利益数额达十万元以上,司法机关就会立案追诉。依据法律,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为保障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若有相关法律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5 07: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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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达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此行为侵犯国有公司、企业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主观是故意为获非法利益。达到追诉标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国有公司、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管,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规范董事、经理的行为。
2.相关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
3.司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惩处,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6-02-05 07:3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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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杜绝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避免获取非法利益。
(二)公司内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其从事同类营业的行为。
(三)加强法律意识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敬畏之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2-05 07:1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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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有明确标准,当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达十万元以上,就会被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国有资产和正常市场秩序的保护。
(2)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利益,因为董事、经理的这类行为可能导致国有公司、企业的资源外流,损害其市场竞争力和利益。
(3)该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他们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4)对于触犯此罪的处罚,根据数额大小分为不同量刑区间,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遵守忠实义务,避免经营同类营业。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2026-02-05 07:1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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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非法获利超十万,会被立案追诉。
2.此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与利益。
3.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主观故意为获取非法利益。
4.达到标准会被追刑责,数额巨大判三年以下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判三到七年并罚金。
2026-02-05 05:18: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