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构成
盗窃罪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可能面临
刑事审判的严厉制裁。
然而在法院
量刑过程中,法官会深入分析案件的诸多因素,包括罪犯的作案动机、主观恶性程度及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性、涉案人员是否属于
累犯范畴、是否具备
自首或
立功等可以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情节,以及被告人对其所
犯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若
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是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
凶器进行盗窃、秘密
扒窃等恶劣行为,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倘若行为人盗窃的公私财物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行为人盗窃的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