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款的相关规定,
绑架罪具体定义为以谋求钱财需求为动机,将他人强制掳掠为人质或自身被他人强行掳掠作为人质的
违法行为。这种
犯罪行为的
犯罪危害对象必须是“他人”,也就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强行绑架的受害者务必是一个独立于犯罪者、与犯罪者本人以及犯罪者掌控范围内的同一人员之间没有关联性。综上所述,在任何法律范畴中,绑架罪都不会包含受害者被威胁成为犯罪行为对象的情况作为其
犯罪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