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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必须当天办理吗

取保候审的执行并非必须立即进行,然而我们需要尽量于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内迅速完成相关程序。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最终做出决定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刑事措施之后,他们将会通知涉案人士(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所指派的担保人在设定的期限内办理相衔接的手续。关于具体的时限设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即时”进行,而是根据具体案情与负责案件处理的机构的要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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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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