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明知是正在实施
犯罪活动的人员,仍然提供栖身之处或财务资助,协助他们逃跑或者作出
虚假证言进行包庇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处罚;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包庇行为不仅包括对
犯罪事实的掩盖和隐藏,还包括对罪犯的藏匿以及伪造
证据等多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
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
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