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犯下强奸罪行者,若其符合法定
减刑标准并通过法院裁定许可,即可获得相应的
刑罚宽免。对于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等类型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狱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教育改造活动,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表现出色并取得了
立功之绩者,皆可受到
减刑处理。而那些有
重大立功之人,理应得到更为显著的减刑待遇。关于罪犯的减
刑事宜,由执行机构向法院提交减刑申请报告,法院将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减刑行为均属非法。
《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
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