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逮捕之后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无特定的规范标准。这主要受到相关案件实际情况以及
司法机关审查进程的影响。通常来说,若满足
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会在案情调查、
审查起诉或是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决策。
根据我国的法律条文,针对那些预计将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单独适用
附加刑的罪犯,或者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而且其行为并不至于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