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是否对具备
累犯历史的
盗窃罪犯实行
缓期执行惩罚时,主要考量因素包括其
涉嫌犯罪的具体
情节严重程度、
当事人的认错悔过状况以及是否满足缓期执行的法律规定标准等多方面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被告人,若其
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具备良好的悔罪表现、已无再度
触犯法律的风险,同时宣告缓期执行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话,是有可能得到法庭宣判缓期执行
处罚的。
然而,鉴于此类罪犯往往具有累犯历史,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可能会更为审慎地进
行权衡和评估,但这并不能完全否定缓期执行的可能性。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取决于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