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即协议手段与
司法途径。
关于
子女监护权的分配问题,应由双方面对面商议并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便需诉诸法庭裁决。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如下原则判给合适之
抚养方: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其生母亲自抚育;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孩子,当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斟酌做出最能保障
未成年人权益的裁定。
若子女已超过八岁,则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作为最终决策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