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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女方名下,男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也无权对房屋进行任何处置。
2.若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男方仍有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若男方反悔拒绝协助过户,由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是基于离婚目的达成的,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法院通常会支持女方按照协议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要求男方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
3.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房屋归女方所有,判决生效后女方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需等待过户登记,可直接凭生效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2025-12-27 14: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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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女方名下,男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2)若离婚协议中仅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男方仍负有协助女方办理过户的义务。若男方反悔拒绝协助过户,由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是基于双方离婚目的达成的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支持女方要求按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诉求。
(3)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女方所有,判决生效后女方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等待过户登记即可享有相应权利,女方可凭生效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提醒: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后应尽快办理过户登记以避免后续纠纷;若男方不配合过户或反悔,女方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细节有差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7 13:4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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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二)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女方,男方不再享有该房屋产权,无权对房屋进行任何处置。
(三)若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男方负有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男方若反悔拒绝协助过户,因离婚协议是双方基于离婚目的达成的财产分割约定,法院通常会支持女方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的主张。
(四)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女方,判决生效后女方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需等待过户登记,可直接凭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5-12-27 12:4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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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中若明确房子归女方,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2.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女方,另一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产权权益。
3.若仅在协议中约定但未办理过户,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女方完成过户手续;即使另一方反悔,因协议是基于离婚目的达成的财产分割约定,法院通常会支持女方依据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
4.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房子归女方,判决生效后女方即获得房屋所有权,可凭生效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25-12-27 12:0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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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女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过户后所有权转移;未过户男方需协助,反悔一般不被支持;法院判决生效后女方即取得所有权可办理过户。
法律解析:
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女方的约定,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其次,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此时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至女方,男方不再享有该房屋产权。再次,若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男方仍有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若男方反悔拒绝协助过户,由于离婚协议是双方基于离婚目的达成的财产分割约定,具有人身依附性和道德约束力,法院通常会认定该约定有效,并支持女方要求男方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的请求。最后,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女方所有,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女方无需等待过户登记即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可凭生效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遇到男方不配合过户、反悔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0:02: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