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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探望权执行被拒绝的情况

在探望权的执行遭到拒绝之际,您有权依托于人民法提出诉讼请求。
在法院做出判决后,您还可申请强制执行,以期对方能够离婚之后,对于未能承担直接抚养责任的父或母,仍然享有合法的探望子女权益;
而其配偶则有义务协助他们实现这一权益。
若双方无法就探望时间与方式达成共识,您便可以考虑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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