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吗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吗

债权转让之后,新的债权人对于原先的债务人,有权发起撤销权以及代位权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主债权获得转让后,其附随的从权利亦应随之转让。
若原债务人采用舍弃自身债权、解除债权保障措施或是无须偿付地转让财产等方式来无偿处理其财产权益;
抑或通过故意加长已到期应收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程度时,新的债权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请求各级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
若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应有之债权或者与其债权相关的从权利,进而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新的债权人有资格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行使对相对方的权利,但需注意的是,仅限于那些直接归属债务人本人的特定权利。
最新修订:2024-06-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