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进行偿还。
当公司宣佈
倒闭之后,其
债务将依据公司剩余的财产状况,按照债务的优先次序来承担还款责任。
当公司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
清算破产相关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会依照以下的顺序依次进行
债务清偿:
首先,是破产人所
拖欠的
员工工资、
医疗费用、工伤
赔偿费、
抚恤金等,这些应划入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中明确要求支付给职工的
经济补偿金;
其次,是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了上述项目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有未缴的税款;
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