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分居不论达到多少年限,均不视为自动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事由。
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依赖于法定的
离婚程序:包括双方自愿签署
离婚协议或者选择到当地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若夫妻矛盾激发至导致长时间分居的程度,仍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首先应优先考虑
协商离婚,若无法协商解决,再寻求由人
民法院作出公平裁决,判定是否准许
离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若分居持续达到了两年以上,且经过法院认定确实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情感裂痕,那么法庭将会予以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