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
结婚前的
同居阶段中,
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是这样的:(一)当情侣间的感情出现裂痕时,首要任务便是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而精确的清点和估值。
然后对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共同财产进行区分,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商量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二)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获取的收益以及购买的资产,通常按照
共有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