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时,
当事人首选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具体程序如下:首先,
提出诉讼请求并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次,法院接到
诉讼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手中;在接下来的环节中,需要备战开庭,就各自提交的
证据和相关事实进行详细的辩论与阐述;然后进入
开庭审理与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裁决;最后是
执行判决,如有任何一方对于
司法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自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系指由出租方依照
承租方对设备供应商以及租赁物的选材要求,向供应商采购租赁物件并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同时约定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一种特殊合同形式。其基本内容应涵括租赁物的品名、数量、规模大小、技术性能参数、检验方法标准,租赁周期的约定,租金的构成细则及其支付周期和方式、结算货币种类,以及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
产权归属等关键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
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