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涉嫌犯下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之罪行,将依
刑法规定面临三年以上长达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处罚;
若罪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其所应承受的刑期将升至七年以上。
而对于因疏忽大意或其他过失而导致广播电视设施受损的案件,若能被证实确实属
犯罪行为者,将受到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审判;
然而,若
犯罪情节轻微,仅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
拘役等不同程度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