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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追尾无伤人如何处理

该驾驶者因醉酒驾驶导致追尾事故,虽未造成他人身体伤害,但已触犯了中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所定义的危险驾驶罪。
根据该法之具体规定,对于此类犯罪当事人应被判处短期监禁和罚金惩罚。
此外,其驾驶资格也将依法被予以吊销,且在未来五年之内不得再次获得。
醉酒驾车系指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的交通行驶状态。
在此种情况下,血液酒精含量越高,则当事人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及行政罚则越严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最新修订: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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