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缓刑是不是表现好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是不是表现好就不用坐牢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于被宣布适用缓刑的罪犯而言,在其缓刑考验期限之内,必须接受法律所规定的社区矫正措施,并且在这期间表现良好。
若无特殊情况的话,待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原来判处的刑罚将不再被执行,并会对外公开宣示。
需注意的是,《刑法》第七十七条也对缓刑犯的过度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刑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限,分别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以及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长不得低于两个月和一年。
具体来说,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做出判决后的确立日期开始计时的。
同时,我们也要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之要求,被判缓刑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当地司法机构接受社区矫正,如果他在此期间未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那么待其缓刑考验期满时,原先判给他的刑罚便不再执行,而其行为也会得到公正公开的评估。《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6-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