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
消费者,在遇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有多种途径可以采取来维护自身利益。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以友好协商方式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共识。例如,我们可以向经营者出示购得商品,如若证实为
假冒伪劣产品,经过双方确认之后,经营者应给予相应
赔偿。其次,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调解援助。只需拨打12315热线,向他们反馈我们遭遇的问题,请求协会协助我们进行合法维权。此外,我们还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
申诉,当我们与经营者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时,我们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所购商品存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并详细告知经营者
身份信息,以便于政府部门能够伸出援手帮助我们维护权益。再者,如果认为调解或者申诉方式不能满足需求,我们也可以选择利用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尽管此种途径过程较为繁琐,但是其维权效果却最为显著,只需要提交相关
证据前往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即可。最后,若以上所有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
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正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