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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说不得超过投标总价标准是什么

关于履约保证金所占工程造价比例,国家相关法规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常,这一比例浮动于工程造价的5%至10%之间,而具体执行水平则需从招标方对于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谋划与决定。
据常规做法来看,工程造价越高,乔率应该相应地降低,因而给予了它一定程度上较为固定的特性,使得招标组织者不能毫无限度地去设定过高的要求,务必使之符合我国法律条文的规定。
其次,履约保证金应当独立于工程造价之外存在,只应在中标的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之际,作为招标方实质性的损失补偿支付手段。
并且,用以收取、储存、执行以及退还该类保证金的机构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同,从而确保其运作过程中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最新修订: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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