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在婚前置购,根据
房产证上所写明的状况,可以判断该房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
个人财产;
然而,若该房系在婚后购置,除非
当事人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即便房产证注明仅归一方所有,房屋仍被法律视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在此情况下,如双方确实对该房产拥有独立的所有权有所需求,应以
书面形式进行特别约定,以此确定房产的最终所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