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制度中,对于情节极为严重的
主犯或
从犯贩卖人口者,法院可能会判处其
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定,拐卖行为者应接受五年以上且不超过十年的
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若
犯罪分子属于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是向境外其他国家流动出售儿童的实施者,则他们将会被判处十年以及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或者没收
个人财产的
处罚措施。
尤其恶劣的情况下,犯罪分子甚至可能会面临死刑的命运,并且其财产也将被依法没收。《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