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防卫不当而导致他人不幸丧命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关于
防卫过当,其主要
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即防卫过当所针对的对象是错误的、无辜的人;
其次是客观要件,即防卫行为远远超出了防止非法侵害所需的适当范围,并给对方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再次是主体要件,即实施防卫过当者必须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是主观要件,防卫过当的主观动机表现为防卫方对过激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持有放任的或疏忽大意的、过于自信的态度。
此外,判定防卫过当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点,要考虑防卫的必要性是否“显著超过必要限制”,这需要综合考虑非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的时间、手段、用力程度、损害后果等等因素,同时,也要关注双方实力差距,从防卫者当时所面临的实际状况出发,审视社会大众对此事的普遍看法。
在评价非法侵害的危害程度之际,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已经发生的伤害,还要顾及可能进一步的伤害以及其紧急程度和现实可能性。
不能过分要求防卫者必须采取与非法侵害相当的抵御策略和力度。
综上所述,如果经过全面评估后,发现防卫行为与非法侵害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且防卫行为明显过激,那么就应认定为防卫行为显着超过必要限度。
第二点,“造成重大损害”意味着使非法侵害者深受重伤或者失去生命。
造成较轻程度的伤害甚至以下级别的伤害,都不符合重大损害的标准。
如果防卫行为虽然显着超过必要限度却并未对对方造成重大损害,则不应该将其视为防卫过当。
总而言之,防卫过当导致他
人死亡的事件本质属于过失致死
犯罪,然而鉴于防卫者主观上存在防卫意识,所以依照法律规定,应该适当减轻或者免于惩罚,因而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