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利用虚假的合同骗取贷款一般该如何处理

利用虚假的合同骗取贷款一般该如何处理

倘若有人通过伪造不实合同而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便恐将面临刑事起诉,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当涉及款项数额较大时,法庭会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若涉及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罚金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而若是涉及款项尤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刑期将会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所需支付的罚金亦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范围内,或者被罚没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对于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之人,因其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且所得款项数额较大,那么法庭将对其实施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罚款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若情况较为严重,即涉及款项重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法庭将判处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再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当涉及款项尤其巨大且情节极端恶劣,便可能进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之行列,罚金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其全部财产被政府依法没收:
(一)通过编制虚假引进海外资本、资产等理由而实施诈骗的(二)通过使用假冒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三)通过使用虚假的权力凭证或证书来支持贷款请求或者通过超出现有的抵押物价值作出重复抵押来虚构借贷请求的(四)采用其他非法手段进行贷款诈骗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新修订:2024-06-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