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判决适用
缓刑须遵循的先决条件是:
将被宣判剥夺自由惩罚的程度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且,该罪犯应犯下的
违法行为具备轻度性质;
表现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责任的意愿;
无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潜在风险;
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只有当罪犯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条件时,才有可能被判定适用缓刑。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