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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忘记付款的东西算偷吗

在超市购物过程中因疏忽遗漏了支付商品款项并不等同于盗窃行为。
行为人仅是出于大意导致付款环节被遗忘,且并无恶意侵占他人财物之意图,那么这种情况就无法视为偷窃当事人可在事后及时进行补款;
然而,如果在主观方面存在明确的蓄意企图,那么便构成了偷窃犯罪行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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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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