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年龄达到七十岁的
违法者进行
卖淫嫖娼活动,则可处以最高五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另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形,罚款金额相应下调至五百元人民币以内。
如若在公共场所进行拉客招嫖等行为,同样将面临五百元以下罚款的
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嫖娼行为将被判处最低十天,最长十五天的
拘留期,并伴有五千元以下罚款的
附加刑罚。
而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则可能因此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之惩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人士将依法免除
行政拘留处罚,但罚款处罚依然可以依法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