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陷于拐卖和
绑架女性及
未成年人境地的行为所引发的阻止救援惩罚的既定判处手段为,剥夺自由2至7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情节轻微者则可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实际情况中需严格依照现行法律中的
量刑规定来作出合理合法的决定,从而尽可能减少因法律适用失误而导致的偏差。
对于“情节轻微”的认定,主要是考虑
犯罪行为并未对受害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带来身体上、精神上的严
重伤害或导致生命损失;
亦或是在事件发生后,实施
犯罪者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表达出深刻的悔过之情等因素。《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