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要求,民政机构已停止办理并提供未婚
单身证明书。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诸如
购房贷款、
财产继承等领域,我们仍可能面临需要使用该证明的情况。
在此类特殊需求下,建议您自行准备一份明确严肃的未婚声明。
之后,持此声明前往所属的社区或居民委员会、乡村委员会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最终,前往具有相应资格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书,从而实现类似于单身证明的功能与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规定的
法定结婚年龄(男子22岁、女子20岁)的公民而言,可申请获取与婚姻状况相关的确凿证明;
而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者不需要办理此类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