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犯有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者,其
刑事处罚因对国家利导致的严重程度轻重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若
行为人的
犯罪行为产生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之恶劣结果时,将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而如果后果特别严重,比如给国家带来了重大金钱上的损失等状况,则会面临至少五年的牢狱之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
犯罪对象不仅仅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同样包括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
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