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程价款这一庞大且至关重要的金额,我们在此提醒您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务必严格遵循既定的
合同条款与计算方法进行仔细核计。
任何差池皆有可能导致最终计算结果数倍甚至数十倍数之低下。
如此差异必然引起
当事人各方基于公平原则对最终结算效果表示不满,迫于无奈更有可能诉诸法庭寻求公正裁决。
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建议您尽早在签订
施工合同时便明确商榷并明确建筑
工程合同款,以防出现工程竣工后因
工程款问题引发争议乃至
诉讼纷争的情况。
如若事态发展至争议阶段,建议您优先选择通过私下协商调停解决,倘若协商无果,也请不要犹豫进行法律维权,请求法院给予公正裁判。《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
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