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满法定成年年龄者散播色情淫秽内容的
违法行为,会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且视具体案情可能被予以更重的惩处。
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凡涉及传播淫秽内容相关
犯罪活动的
定罪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1、若散布淫秽书籍、影视作品、音频文件及图片等淫秽物品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
刑事处罚;
若涉及2、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则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罚金为应附加执行之刑罚;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面临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接受相应金额的罚金制裁;
对于3、向未满18岁的青少年散布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予以及时查处和从严惩治;
当涉及4、不满16岁的
未成年人传递、阅读淫秽图片、书籍或者其他色情淫秽物品信息时,作为
监护人与教育机构应有义务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与教育引导。《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