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考虑选用账单分期或者最低还款两种方式。
倘若选择最低还款,您将无需负担额外的手续费用,不过亦无法享有免除的利息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您未能在最终付款日期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度,那么您将无法享受应得的免息还款待遇。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您向银行提出账单分期或消费分期申请,并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分期期数,以此有效减轻您的还款负担。
此外,这样的选择不但不会对您的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所收取的分期手续费通常情况下也远低于您在最低还款时所必须承担的利息。
请注意,所谓“恶意透支”,乃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动机,过度使用超标额度或者超出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业务,且在发卡银行已进行过
催收之后仍旧未予偿还的行为。
关于此类事件的处理建议:
1)积极主动地与银行取得联系,
协商还款事宜。
2)务必展现出强烈的还款意向和积极的态度。
3)始终保存好与此相关的相关
证据。
4)需要明确的是,
信用卡已经
逾期,这可能会对您的
征信记录带来污点,因此您绝不能对此事漠然视之或是消极应对。
相反,您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如果您对于相关法律条款存在疑虑或者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和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