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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可以免刑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介绍贿赂罪可豁免刑罚:
首先,介绍贿赂者在司法机关进行诉讼之前能够主动坦白其先前的介绍贿赂行径;
其次,倘若该犯罪性质极为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的,不视为犯罪行为
再次,如果超过了介绍贿赂罪的法定追溯期限度的;
此外,如果被判处特赦的措施的;
最后,如果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身亡的等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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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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