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监护权归属的问题通常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首要考虑因素进行裁决。
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童将被交由母亲照顾
抚养,但母亲若存在如下特殊情况,则可能无法获得此权利:
首先,如果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它严重病症(例如癌症),那么此类情况可能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及成长;
其次,若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对子女表现出遗弃、虐待的行为,此时父亲要求子女跟随自己,也不能排除取得子女监护权的可能性。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争取他们的生活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发展机会和品质将成为决定性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家庭的财政状况、家长的教育背景、家庭的居住环境以及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心和情感的亲密度等等。
当涉及到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他们的意愿将会被视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此外,父母可以通过签署抚育协议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甚至可以在司法机构的帮助下协商解决他们之间的纷争,以此来决定孩子的
监护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