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如若发生借款用以
偿还贷款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并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接着,假如夫妻之间明确订立了关于该项贷款为
个人债务的协议,或者确认这笔款项未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就不仅仅是
共同债务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