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妊娠期间,仍可通过达成
协议离婚的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未对女性在孕期内实施强制性禁止
离婚的条款。
若夫妻二人经过深思熟虑、自愿认
可离婚事宜,且在
财产分配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上达成共识,便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协议
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处于妊娠期阶段时,男方无权
主动提出离婚申请,除非经由人
民法院认定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