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聚众斗殴没动手是否够罪

聚众斗殴没动手是否够罪

本罪乃指行为人为满足复仇心理、争夺势力范围或追求其他不合乎法律与道德准则的特定目的,召集多人形成犯罪团伙并相互殴击,扰乱社会治安的严重违法行为
针对此类犯罪,通常主要肇事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会遭受到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未实际参与动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将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所规定,实施聚众斗殴罪行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多种形式的惩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