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残疾人士同样需负起
刑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年满十六周岁的残疾者与其他行为主体并无二致,若涉及
刑事犯罪问题,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残疾儿童实施
犯罪行为,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若
犯罪者为既聋且哑之人或盲人,可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刑罚。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