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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吗

在涉及动产的权利窜扰形势下,留置权的效力通常表现为最为优越。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某一特定动产之上已设定有抵押权或质权,且在相同时间内同一动产还被赋予了留置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享有留置权的一方将比享有抵押权及质押权的各方有权获得更高的清偿顺位。
这无疑表明,留置权具有高于抵押权以及质押权的合法地位及实效性。《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最新修订: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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