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者可能须负担下列各项费用:
医疗费用、
鉴定费用、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运输费用以及相关的住宿费用;
同时,给对方带来入院治疗的情况时,还必须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及必要的营养补充。
针对给他人造成伤害且已达到
残疾标准之情形,
侵权行为责任人应向损失方支付残疾治疗费用与
丧葬费用;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赔付责任,则由损失方根据自身的受伤状况向侵权行为责任人提出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