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甲指分包,即实际上为甲方直接发包,然而在实践操作层面却依照甲方所指定的方式进行执行。
然而,甲指分包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
违法分包;
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能称作合法分包,否则则归类于违法分包范畴:
1.分包行为得到了发包人的明确许可与认可。
2.分包单位仅能够进行一次外包业务,即任何情况下,分包单位都不能再次将其
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转包出去。
3.被选中参与此次分包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施工能力。
4.分包内容必须不涉及建筑的核心部分或关键性结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