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自当由两人共同偿还,哪怕对这笔
债务存在着夫妻间的内部约定,然而若该事实
债权人毫不知晓,那么这种约定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即使在
婚姻破裂、结束之后,夫妇二人仍然要为这笔
债务承担起连带的还款义务。
所以,在你们商定的协议条款中,可以视情况规定一方独自承担所有债务,也可以考虑采用分期付款等其他形式来进行偿付。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改变债务承担方式的决定都应该告知债权人,并且得到他们的明确同意,这样的协议才能具备法律上的对抗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