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司法审判程序的深入进行,在案例中关于
孩子抚养权与
抚养费用的判决结果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如果计划方将孩子判给了男方,那么作为母亲的女方必然需要承担起抚养费用的义务。在定义抚养费用的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额度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计算;然而,如果面临着同时需要
抚养多个子女的情况时,抚养费用的计算比例就应该相应地上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上限不能超过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其次,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该参照他们本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再按照前面提到的方式来计算。此外,抚养费用还涉及到了生活费、教育费以及
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最后,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对父母的强制性要求,因此,
离婚后若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必须承担起部分或者完全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