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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院能对唯一房产拍卖吗

是的,这个问题是存在的。
以下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相关财产的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及其被赡养的亲属生活所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超出了一定界限,这时人民法院将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确保被执行人和其被赡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得以维持的前提下,进一步考虑可以执行的部分。
举例来说,比如被执行人享有其他类型的固定租赁住房;
又或者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多处房产;
再者,如果被执行人现有的唯一住房面积过大,或是其房价相对过高,这些都可以视为已超出其生活所需,因此,在此类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进行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
被执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
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价格过高,均可视为超过生活所必需,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也可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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